非诉讼律师主要的日常业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法律研究、参与谈判、起草或者审阅法律文件、领导或者推动项目进展等。法律尽职调查是律师业务的重要方面,对于其他业务起着基础性的支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帮助有关各方了解被调查对象的情况,并判断该情况是否使拟进行的商业计划或者交易具备实现或者继续操作的可能性。商业计划的付诸实施,需要科学的论证,需要对投资的成本和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在一些项目中,通过法律尽职调查可以及时终止交易从而避免客户的损失。例如:某股权投资基金拟参与对目标公司的私募投资,其目的是将完成私募后的企业在短期内运作上市。如果在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目标企业上市存在重大障碍,那么该项交易对基金而言就失去了意义。此时尽管律师通过法律尽职调查成为“交易杀手”,但是律师仍通过法律尽职调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客户利益。
2、增强委托人的谈判地位,协助委托人决定是否调整该项目计划或交易的价格及确定调整价格的幅度。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法律尽职调查就是一个达到知己知彼的过程。例如:在并购交易中,收购方通过法律尽职调查知悉目标公司存在在财务危机或有重大法律瑕疵,那么收购方就可能提出更合理的报价。而被收购方通过法律尽职调查知悉自身存在的弱点,也可以以此据,在交易文件中拒绝作出不合理的陈述和保证,避免落入收购方设置的索赔陷阱。
3、帮助各方按照现实情况合法地、合理地调整项目计划或交易的结构、内容以及决定项目计划或交易完成的时间表。在公司并购业务中,经常采用的交易结构包括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两者对于在程序、时间、成本、税费负担方面存在重大的差异。而具体选择何种结构,往往取决于尽职调查的结果。
4、帮助各方准确地确定项目计划或交易完成的前提条件、各方为完成项目计划或交易所需从事的工作以及交易后需进一步完成的事项。在复杂的交易中往往设置一些成交的先决条件或者成交后的完成事项。例如:一项经营者集中项目,从母公司提供统计的报表看,其营业额尚未达到反垄断审查标准。但是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可能发现合并报表中的营业额已经达到反垄断审查标准,该项并购就必须取得商务部关于垄断的批准。因此,在交易文件中反垄断审查就应列为该项交易成交的先决条件。再如,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发现目标公司的或有负债,那么解除担保可能成为完成交易的先决条件之一,或将其列为成交后目标公司需要进一步完成的事项。
5、为确定项目有关文件文本提供事实依据,明确将签署交易文件的类别、内容及数量。在负责的商业交易中,交易结构决定交易协议,交易协议决定交易条款。例如:根据法律尽职调查决定交易结构是资产并购时,则主协议应为资产收购协议;并根据资产的特点,可能还要就特定类型的资产,如车辆、船舶、商标、专利权等签署附属协议办理过户。如将交易结构确定为股权交易的,则主协议应为股东协议或转股协议、增资协议。如果发现交易需要取得特殊政府审批的,那么签约方应签署足够数量的协议正本以备报批。
6、为出具法律意见提供事实依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应“以事实为应当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其中,作为依据的法律事实,基本通过法律尽职调查收集、分析和判断。
7、为规避律师执业风险提供保障。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勤勉、尽责”。法律尽职调查界定了律师提供服务的范围,是律师履行“勤勉、尽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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