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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律师网:怎样帮智障哥哥要回拆迁款

时间:2015-09-24  来源:郑州律师网  点击:

  老家在南阳市宛城区的王女士从湖北打来电话求助:王女士有两个哥哥,二哥从小患有智力障碍,一辈子没结婚,无儿无女,今年已经68岁了,大哥有一儿一女。王女士在湖北生活多年,不常回老家。大哥、二哥在南阳老家共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着兄弟二人的名字。2012年春天,老家的房子拆迁了,二哥生活都不能自理,更不懂这些事,有关拆迁补偿的各种手续都是大哥的儿子、女儿在办,王女士远在湖北,没有参与此事。

  去年10月29日,大哥的女儿带着王女士的二哥来到 湖北,把二哥丢在了王女士家中,没留下一分钱就走了,王女士从此开始照料二哥的生活。王女士每月有1000多元退休金,勉强能负担起自己和二哥的日常开销,但二哥年纪大了,经常生病,王女士付不起给二哥看病的钱,就想起了二哥的拆迁款。然而,王女士多次要求大哥归还属于二哥的那份拆迁款,都被拒绝了。今年5月份,拆迁安置房就要下来了,大哥对此只字不提,也没有把二哥接回南阳的意思。王女士一来想帮二哥要钱,二来怕大哥独占安置房,就想到了打官司。但她有两个顾虑:二哥是智障,自己作为妹妹,能帮他告大哥吗?大哥在南阳老家,拆迁款和安置房也都在南阳,自己和二哥现在湖北,要去哪个法院打官司呢?

  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怡说,王女士身为妹妹,可以做智障二哥的监护人。《民法通则》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该法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王女士的二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女士可以作为代理人,帮二哥打官司。但是,根据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王女士如果要告大哥,只能到大哥所在地,也就是南阳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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