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巩某与被告鲍某于1980年10月相识,当年11月两人未办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先后生育了两个子女。 1999年,鲍某为了家庭生计赴海南打工,谁料此后音信全无。巩某只好一人在家抚养两个孩子,并在2004年将鲍某婚前所有的三间瓦房改建成二层楼房。
今年1月,丈夫鲍某突然两手空空地回到了家中,望着面前陌生的丈夫,巩某百感交集,认为鲍某12年来不尽家庭义务,便不准鲍某在家居住。之后,巩某向枞阳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庭审中,鲍某表示,12年前自己到海南打工,不久就出了工伤事故致左手残疾。由于劳动能力受限,每月挣来的钱仅能自保。其觉得愧对妻子儿女,便一直未与家庭联系。今年1月,已年届63岁的鲍某寻思年纪大了终究要叶落归根,只得硬着头皮回到家。
法院判决
枞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巩某、鲍某的事实婚姻关系已存续三十余年,虽然鲍某自1999年外出打工一直未归,未能对家庭和子女尽责任,给巩某精神上造成了一定伤害,但鲍某对家庭仍然怀有很深的感情,夫妻两人尚未达到感情彻底破裂的程度,遂判决驳回巩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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