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作为全国试点,河南省郑州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级管辖后第一起案件——袁岗锋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在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8审判庭开庭。该案的开庭吸引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来自商水县的袁岗锋,曾于2009年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来后,袁岗锋来到郑州,在航海路路华大厦负一楼开了家鞋店,专门销售从福建进的仿名牌假鞋,最多的是耐克牌的,还有彪马、阿迪达斯等,每双鞋的进货价格在20元左右,价格最高的也不到40元,袁岗锋转手卖价却高达200至400元,利润赚了整整十倍。但由于真的耐克等正品鞋价格在400—800元,袁岗锋的鞋就显得“便宜了”,所以生意不错,袁岗锋供述:“有的时候还往外批发,价格65元至110元不等。”
自开店至今,袁岗锋供认一共进了四次假鞋,大约有3000多双,卖出去的总价值约8万多元。6月15日,民警根据举报线索,将正在销售假鞋的袁锋抓获,现场查获假冒名牌运动鞋1622双,其中假冒耐克鞋1207双,假冒彪马鞋117双,假冒阿迪达斯298双,共计1622双,价值12万余元。
根据袁岗锋的售假行为,法院当庭对其宣判,判处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这个案件是郑州作为全国试点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级管辖的第一案。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函批复同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郑州市公检法三家单位就一直为探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机制进行尝试。
而试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就在于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和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知识产权案件证据繁多、案情复杂、专业性强,统一集中审理和提级管辖,既涉及与现行诉讼制度和习惯做法的协调问题,更对公检法三家统一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做好这项工作,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5月成立公诉三处,专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着重培养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家型检察官。并主动协调公安机关与法院。在检察机关的大力推动下,2011年12月26日,《郑州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级管辖的若干规定》正式试行。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进行提级管辖、集中审理。
根据规定,所办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数罪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罪但不是主罪的刑事案件,不在此范围。
目前,郑州市辖区包括13个县(市)区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郑州市公安局向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审判,各基层法院均不再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对于重大、疑难、在全省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应侦查机关要求,可以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参加案件讨论和勘验、检查等工作,引导侦查取证。公、检、法三部门定期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期间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如个案分歧、证明标准、法律适用等进行研讨,并适时制定相应的指导性意见。
郑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范俊说,规定的出台有以下几项优势,一是发挥集中审理的专业优势。二是发挥集中审理的规模效应,从实体和程序上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和有效。三是有利于减少不同诉讼程序之间的衔接障碍,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四是有利于培养一支经验丰富、精通专业的知识产权司法队伍。五是有利于司法资源的重新整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红军说:“知识产权案件提级管辖意义重大,更重要的是,这将培养一支专业的刑事打假队伍,通过有效运用刑事手段,最大强度地打击、震慑侵权行为,同时,帮助社会普遍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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