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单位都不错,但是感情不和已经5、6年,一直不冷不淡的生活,二个人相互没有交集,最近不想再这样生活下去,也不想通过法院途径离婚。我们俩想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就好。我们二个人都同意离婚,孩子也协商好归我抚养,丈夫每月给付孩子生活费2000元。但是对共有一套住房如何分割,如何过户产生了矛盾。房子原本是丈夫的,现在也同意过户给我,我给他30万元,但是丈夫坚持离婚后半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我坚持先过户,我该怎么办?
郑州离婚律师网回复:你好!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你有这样的防范意识是对的,如果协议离婚房子无法过户,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一定的麻烦;其次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你不妨向丈夫说清你的困难、苦衷和担心,取得丈夫理解;若协商不了,建议你们夫妻两人一同到法院协议离婚。尽管法院协议离婚也需要先起诉后立案,但这类案件适用的是简易程序,一般7-15天左右就能结案,并且因为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协议离婚,双方会少一些对簿公堂时的剑拔弩张,更重要的是,在法院协议离婚,比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多一份法律保障。通过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任何一方不按照调解书里的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就可以拿着调解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封、冻结,甚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遵守协议。
结合你的情况,我们认为你可以和丈夫一同去法院办理协议离婚,同意丈夫先离婚、后过户的请求;如果离婚后丈夫不愿配合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你就可以拿着调解书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不需要你前夫的配合,直接帮你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就不会有后顾之忧了。
转载请注明出处:离婚协议步骤,先房产分割、过户、后办理离婚手续
http://www.zzlaws.com/lihun/xieyilihun/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