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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离婚律师: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时间:2016-12-21  来源:郑州离婚律师  点击:
  所谓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婚姻关系。根据规定,事实婚姻也可以离婚,那么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3)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事实婚姻需符合什么条件?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司法实践中,遭遇家暴想起诉离婚,却因举证难而离不成,家暴该拿什么来证明?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呢?受家暴的一方可以在遭遇家暴时报警,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断,并将报警记录、诊断证明进行保存。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二、如何认定家庭暴力
 
  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应从主观过错、伤害行为、伤害后果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1、施暴方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施暴方实施暴力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故意性,过失的情形应予以排除。
 
  2、具有伤害行为。家庭暴力的类型一般有三种,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家庭暴力的伤害行为指的是施暴方对受害方实施了侵犯其人身、精神或性方面的强暴行为,在客观上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能是消极的作为。
 
  3、伤害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可以从两方面判断:
 
  (1)在程度上达到轻微伤;
 
  (2)在时间上具有延续性,比如一年以内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达到三次以上。由于轻微伤是刑事领域法医学鉴定上的一个概念,这就要求受害方在受到家庭暴力伤害后积极保留证据,如报警、验伤等,以便证明对方的伤害已经达到家庭暴力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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