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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离婚律师谈房产纠纷

时间:2015-07-16  来源:郑州离婚律师  点击:

   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

  (1)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明确产值,即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3)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将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的购买价是100万元,首付30万元,贷款70万元,未还贷款是6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100万元减去60万元等于40万元,每人可分得20万元。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付未得房一方20万元。由得房一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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